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长期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通知
2025-07-03 15:59:57
来源:FESCO河南
各缴存单位、缴存职工:
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,依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和国家审计部门有关要求,决定对我市长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对象
(一)封存二年以上的单位账户及职工账户;
(二)死亡职工封存账户。
二、清理方式
(一)超过两年未缴存,单位余额和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均为零的单位,请及时办理汇缴、补缴、转移或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,逾期不办理或期满无异议的,对该类单位账户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。
(二)超过两年未缴存,全员封存有余额的单位,请及时办理汇缴、补缴、转移或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。
1.向职工推送个人账户封存的短信提醒,提示职工主动办理销户提取或账户转移手续。
2.定期发布通告或委托归集银行电话通知方式进行提示,引导职工通过“郑好办”、政务服务中心、银行网点等渠道完成销户提取或账户转移手续。
3.经上述治理,符合单位零余额治理条件的,按照单位零余额治理方法处理。
(三)缴存职工已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的,可通过“微信/支付宝APP—全国住房公积金—转移接续”小程序线上办理账户转移接续手续。
(四)符合退休、解除、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,可通过“郑好办”线上办理,也可到郑州市各县(市)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销户提取。
(五)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,由其合法继承人、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郑州市各县(市)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销户提取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长期封存职工账户进行核实,信息不正确的应及时予以变更;对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,应积极联系本单位睡眠账户职工,提醒其尽快办理相关清理手续。
(二)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,可咨询公积金客服热线0371-12329。
(三)请各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相互转告,符合条件的尽早办理相关清理手续。
四、集中清理时间
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为集中清理时间,后续转为常态化管理。
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5年6月30日
转自: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